您現(xiàn)在的位置::首頁 > 資訊管理 > 行業(yè)要聞 > 方法標準
計量校準中確定校準周期4種方法如下:
統(tǒng)計法:根據測量儀器的結構、預期可靠性和穩(wěn)定性的相似情況,將測量儀器初步分組,然后根據一般的常規(guī)知識初步確定各組儀器的校準周期。對每一組測量儀器,統(tǒng)計在規(guī)定周期內差或其他不合格的數目,計算在給定的周期內,這些儀器與該組合格儀器數之比。在確定不合格測量儀器時,應排除明顯損壞或由用戶因可疑或缺陷而返回的儀器。如果不合格儀器所占的比例很高,應縮短校準周期。
如果證明不合格儀器所占的比例很低,則延長校準周期可能是經濟合理的。如果發(fā)現(xiàn)某一分組的儀器(或某一廠家制造的或某一型號)不能和組內其他儀器一樣工作時,應將該組劃為具有不同周期的其他組。
小時時間法:這種方法是確認校準周期以實際工作的小時數表示??梢詫y量儀器與計時指示器相連,當指示器達到規(guī)定值時,將該儀器送回校準。這種方法在理論上的主要優(yōu)點是,進行確認的儀器數目和確認費用與使用的時間成正比,此外可自動核對儀器的使用時間。例如我們使用某公司的示波器,不用連接計時器,可以直接在示波器上查到連續(xù)使用了多長時間,很方便管理。但是,這種方法在實踐中有下列缺點:
(1)當測量儀器在儲存、搬運或其他情況發(fā)生漂移或損壞時,則不應使用本方法;
(2)提供和安裝合適的計時器,起點費用高,而且由于可能受到使用者干擾而需要在下進行,又增加了費用。
比較法:當每臺測量儀器按規(guī)定的的校準周期進行校準,將校準數據和前幾次的校準數據相比,如果連續(xù)幾個周期的校準結果均在規(guī)定的允許范圍內,則可以延長它的校準周期;如果發(fā)現(xiàn)出允許的范圍,則應縮短該儀器的校準周期。
圖表法:測量儀器在每次校準中,選擇有代表性的同一校準點,將它們的校準結果按時間描點,畫成曲線,根據這些曲線計算出該儀器一個或幾個校準周期內的有效漂移量,從這些圖表的數據中,可推算出*的校準周期。
版權與免責聲明
爆品推薦
網友推薦新聞: